参照国家、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2021年7月29日发布谈判邀请,定于2021年8月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进行谈判和评审,2021年8月9日定标。现中标(成交)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2-216FE4430SZF-2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规定修订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2.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108
3.供应商电话:15818770117
4.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
5.成交理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能最大限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能承诺履行合同、对采购人最为有利,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规定修订
2.服务范围: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服务标准、服务要求:通过城市更新项目配建是创新型产业用房供给的重要方式之一。截至目前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已超150万平方米,有效保障了我市的创新型产业用房供给。促进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多渠道筹集,是持续推进工业区转型升级、确保重点产业发展空间需求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政府掌握产业空间的话语权,支撑深圳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现行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政策即将到期,亟需开展相关研究工作。2016年8月31日原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了《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规定》(以下简称《配建规定》),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升级改造为新型产业用地功能的,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比例进行了规定,并对后续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根据《配建规定》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该政策将于2021年8月到期,为加强城市更新持续保障创新型产业用房供应,有必要结合原有政策适用情况及上级相关要求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对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相关研究,需衔接我市产业升级改造政策的最新要求。2018年8月2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提出:“南山区区块线内新型产业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辖区区块线中工业用地总面积的80%。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和光明区区块线内新型产业用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辖区区块线中工业用地总面积的20%。”2019年,市委常委会明确严控“工改M0”。在改造为新型产业用地功能的城市更新项目严控的政策环境下,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规模将大幅降低。同时,我市面临政府掌握的产业空间较少,缺乏产业升级主动权的问题,亟需对城市更新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进行相关研究,扩大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的适用范围,加大创新型产业用房用地规模。
综上,在深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为保障重点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实现经济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本课题将结合深圳创新型产业发展的最新要求,对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进行相关研究。
4.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五、谈判小组名单:王国宪、孙慧斌、陈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深圳(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计收,
计:人民币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名称、报价及资格响应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响应文件 | 投标总价 |
1 |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2)税务登记证;3)法人代表证明书;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5)《投标与合规承诺函》;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7)投标报价;8)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9)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或供应商网上注册信息截图;10)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推荐的供应商。 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 ¥390,000.00 |
2. 预成交供应商: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755-839491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杜工
电 话:0755-82078819、82077364转101
传 真:0755-82077519
邮 箱:info@zgyd11.com、dept2@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王工
电 话:0755-82077536 转 107、103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