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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绿地系统规划项目询价公告
  • 项目编号:SSHZQGZJGHK2019731 -2
  • 发布时间:2019-07-31T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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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编号:SSHZQGZJGHK2019731 -2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绿地系统规划

四、采购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初步拟定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五、项目需求

规划范围为合作区全域,即原海丰县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并协调海域管理范围约1152 平方公里。合作区依山面海,生态环境优良,现状开发程度较低,发展空间充裕,具备高起点高标准开发建设的基本条件。

合作区以“新时代区域协调创新发展的山水田园生态城市”为总体发展目标,旨在促进合作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打造“产业高地、生活福地、人文胜地”美丽新深汕。

在合作区整体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的要求下,需要通过对合作区内各类资源要素进行系统梳理,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区域内绿地系统规划,明确各类绿地规划控制条件,为后续绿地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保障合作区生态安全的同时,引导城市建设合理布局。

中标供应商按要求编制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对采购服务质量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成果由招标供应商承担。

六、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应该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尺度,逐层深入,为合作区全域绿地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

1)宏观尺度——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

生态基础设施规划——构建合作区生态空间格局

为了保证合作区的可持续发展,在上位及相关规划分析的基础上,对现状生态基础设施进行保护,构建能够维系生态系统服务的生态基础设施,兼顾水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育、地方乡土文化资源的保护、视觉敏感地带的保护等。从整体上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提供生态安全上的保障与依据,构建“山 - 林 - 田 - 河 - 城 - 海” 综合城市生态结构。

2)中观尺度——合作区绿地系统

绿地系统构建——明确绿地系统规划的原则、目标、指标和布局结构

以宏观构建的生态安全格局为依据,制定规划原则,明确全域绿地系统网络结构,叠加已有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协调绿地与城市建设的矛盾,划定各类边界,保障绿色生态空间在用地层面的落实。同时,对各类绿色生态空间进行分类分级规划,提出管控要求及主要控制指标和发展指引。

通过复合公共空间系统、慢行系统、海绵系统、文化活动等各类其他功能系统,充分发挥城市绿地在生态、游憩、景观、文化、安全等方面的综合功能,综合提升绿地生态效益及使用效率。

3)微观尺度——重点项目库

重点项目规划设计引导——筛选绿地系统中重要项目建立重点项目库,并提出设计导则

在整体绿地系统规划基础上,结合各方需求,对合作区内各类绿地项目进行筛选,建立重点项目库。在委托方认可的前提下,对各项目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导则,对后续实际建设发展提供方向,确保项目符合城市发展及绿地规划的要求。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投标。

八、供应商报价: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 7月31日至2019年 8月7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sshzcgb@163.com;527805217@qq.com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不作为采购方式。

3.本公告期限: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7日

九、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和楼1栋2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5-22106900

手机:15815560464

邮编:516600

投诉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

投诉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附件:

深汕绿地系统规划项目报价单

 

一、报价内容

项目名称:深汕绿地系统规划项目

项目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

报价单位:

报价:

联系人:

电话:

邮编:

地址:

二、项目概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广东省东南部,西与惠州市接壤,距深圳市东部约60公里、离市中心约100 公里,区位优势明显,对外交通便捷。作为广东省新时代改革开放的试验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东进和带动粤东沿海经济带振兴中扮演着重要角色。2017 年9 月21 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粤委〔2017〕123 号),决定深圳全面主导、汕尾积极配合、以深圳市一个经济功能区的标准和要求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

新编制的《深汕特别合作区总体规划(2017-2035 年)纲要》是指导深汕特别合作区规划建设的基本依据。纲要结合深圳市总体规划第四轮修编,按照十九大推进空间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新思路,充分发挥空间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借鉴雄安新区和北京副中心规划建设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探索创新全域资源要素配置体系和空间发展建设模式,促进山水林田湖草与城乡协调共生。

规划范围为合作区全域,即原海丰县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并协调海域管理范围约1152 平方公里。合作区依山面海,生态环境优良,现状开发程度较低,发展空间充裕,具备高起点高标准开发建设的基本条件。

合作区以“新时代区域协调创新发展的山水田园生态城市”为总体发展目标,旨在促进合作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打造“产业高地、生活福地、人文胜地”美丽新深汕。

在合作区整体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的要求下,需要通过对合作区内各类资源要素进行系统梳理,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区域内绿地系统规划,明确各类绿地规划控制条件,为后续绿地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保障合作区生态安全的同时,引导城市建设合理布局。

三、报价单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费用(元)

1

 

 

X

2

 

 

X

3

 

 

X

4

 

 

X

5

 

 

X

合计

含税

X(大写:X X X)

四、项目服务时间和服务承诺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初步拟定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服务承诺: 服务终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XXX公司(加盖公章)

                                           2019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