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组织的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坂田河、龙华河
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招标编号:0722-177XY097SZLH)招标文件质疑汇总的回复如下:
一、评分标准中业绩部分
(一)供应商质疑的理由:
1、根据2015年8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第三十条、建设工程招标设置同类工程经验(业绩)指标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设置数量仅限1个,时间范围不得少于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指标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内容,且不得超过3项,其中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相应指标的50%,技术性指标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的相应指标。招标人需要超出本规定的设置其他同类工程经验(业绩)指标的,应当在评标专家库中按照专业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并经专家论证同意。
2、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要求本项目出水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部分指标除外)。 而在本项目投标人类似业绩中只要求了污水的处理规模,并未对出水水质作任何要求,本项目主要强调了出水水质要求达到一级A标准,因此类似业绩应为处理出水水质标准为一级A标准或以上的业绩才能认定为类似业绩,其他如一级强化类应急处理项目,出水水质远远低于本项目所需出水水质标准,不应作为类似业绩。所以普通一级强化项目不应作为本次招标类似业绩对待。
3、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属于同一个证明文件,都能很好证明类似项目业绩,有些政府直接发包的类似项目都是直接签订合同,类似的项目的合同及业主证明文件更能完整证明投标人具备类似污水处理工作经验,而此条款要求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有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属于倾向性、歧视性条款,侵害了潜在投标人的权益。
(二)供应商修改意见:
1、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近3年(2014、2015、2016年)在中国境内已建设并运营的分散式污水处理单体站点,且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或以上的(集中式、可移动式)处理规模达到: 4.00万m³/d及以上得100%分数; 4.00万m³/d以下、3.00万m³/d及以上得60%分数; 3.00万m³/d以下、2.00万m³/d及以上得40%分数; 2.00万m³/d以下得20%分数。以投标人单个业绩可以得到的最高分数计算,不累加计分。要求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业主用户证明文件(文件内必须要有项目名称、地址和规模,所有资料均要求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文件缺一不可,分包和转包项目不可作为得分条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近3年(2014、2015、2016年)在中国境内已建设并运营的分散式污水处理单体站点,且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或以上的(集中式、可移动式)处理规模达到: 2.00万m³/d及以上得100%分数; 2.00万m³/d以下、1.5万m³/d及以上得60%分数; 1.5万m³/d以下、1.00万m³/d及以上得40%分数; 1.00万m³/d以下得20%分数。
3、要求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业主用户证明文件(文件内必须要有项目名称、地址和规模,所有资料均要求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以上文件缺一不可,分包和转包项目不可作为得分条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三)采购人回复:
1、类似业绩出水水质问题。我局维持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考虑到深圳市现有分散式污水处理单体站点出水水质普遍为一级B标准,为保障潜在投标人权益,本项目仅对投标人类似业绩的处理方式——分散式污水处理单体站点即移动式、集中式应急处理设施进行要求,不对出水水质进行规定。
2、类似业绩规模问题。我局维持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质疑所引用的《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定,本项目为服务采购,不适用建设工程招标相关规定。
3、类似业绩证明文件问题。我局维持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分散式污水处理单体站点(移动式、集中式应急处理设施)服务费用较大,多数项目预算均达到公开招标标准,考虑到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业主用户证明文件可确保项目后续正常实施不存在废标情形,我局坚持要求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4、类似业绩时间范围问题。同意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二、评分标准中“拟安排的项目运营技术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要求:1、投标人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机电类(1人);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人员(1人),并具有相关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问题1:机电类是一个大学科,下属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电一体化等专业。请予以明确机电类是否是包含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电一体化等专业?
问题2:第2条要求中的资格要求标准前后不一致。安全员证书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一般生产人员的资格要求,此处适用于项目技术人员不合理,降低了技术团队的技术标准。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技术能力的资格等级证书,更符合项目技术团队的要求。为保证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与运营,建议将“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人员(1人),并具有相关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修改为“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相关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1人)”。
采购人回复:
1、机电类含义问题。“拟安排的项目运营技术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中机电类指机电类大学科下包含的所有专业均可。
2、安全工程师问题。同意将“拟安排的项目运营技术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中第3项修改为:投标人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相关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1人)得32%分数,没有不得分。”
特此回复!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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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于晗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电话:0755-23336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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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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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曾洁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15B |
电话:0755-83004312 |
邮箱:zgydgjzb_sz@163.com |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