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组织的深圳中学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17-XY1002SZSZ)招标文件答询及变更如下:
一、疑问及回复:
序号 |
答疑问题 |
回复 |
1 |
招标文件P7:“3、产品信誉……2、所投电梯获得省级或以上工业新产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依据当今全国电梯产业行情,电梯品牌获得省级或以上工业新产品证书的,属于个别二三线国产品牌,工业新产品五字足以说明该产品的技术底蕴不足,而国际一线品牌如三菱、日立、奥的斯等均未获得过此类荣誉,不具备普遍性,为招标公平公正,建议删除“工业新产品证书”改为“荣誉、认证”。 |
同意将“所投电梯获得省级或以上工业新产品证书”修改为“所投电梯获得省级或以上荣誉”。 |
2 |
投标人缴纳了10000元投标保证金,是否还需要开具投标保函?是否冗余? |
保证金不需要叠加重复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
3 |
招标文件涉及内容较多,开标日期紧迫,为更好的参与投标,建议将开标日期顺延到2017年11月3日。 |
开标日期符合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予延期。 |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其余条款不变。
特此回复!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