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的委托,就“龙城街道执法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87XY047SZLG)”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3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收到投标人提交的有关本项目的询问函,现就有关询问问题答复如下:
一、询问及答复部分
询问问题:关于龙城街道执法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87XY047SZLG)商务部分12社会责任:接纳有残疾人就业的,每接纳一人得1.5分;接纳两人或两人以上得3分。(须提供残疾人证、社保证明及残疾人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质疑方到深圳市残疾人就业管理部门,例如深圳残联和福田残联就业管理,均得到以下回复,有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即证明其是质疑方员工。残疾人证即证明该员工是残疾的,无须提供任何残疾人就业管理部门的证明。该工作人员(电话:83260597)和质疑方认为要求残疾人就业管理部门证明的评分细则很多余和冗杂,也承认社保、残疾人证已经足够证明该残疾人在质疑方公司工作。
质疑方认为提供社保和残疾人证足以证明对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大力支持,故可否更改评分信息,删除“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这一评分要求?
答:经询问深圳市残疾人就业管理部门,用工单位提供残疾人证、购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即可证明为该单位员工;对残疾人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没有硬性要求。因此,删除“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这一评分要求。
二、“评分标准和细则”修正部分
根据以上答复中的变更和修改,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和细则”-“商务部分”-“12 社会责任”修正如下:
12 |
社会责任 |
3 |
专家打分 |
接纳有残疾人就业的,每接纳一人得1.5分;接纳两人或两人以上得3分。 (须提供残疾人证和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它条款保持不变。
此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体同等法律效应。
欢迎和感谢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对本项目的监督。
特此公告。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
地 址: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98号
联 系 人: 刘小姐
电 话: 0755-8991609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
联 系 人: 郜工、凌工
电 话: 0755-83004312、82077536转101、108
传 真: 0755-82077519、82078847
邮 箱: zgydgjzb_sz@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