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黄田小学的委托,就“黄田小学课室教学平台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编号:0722-187XY082SZBA)”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3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收到投标人提交的有关本项目的二次质疑函,现就有关质疑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8]2 号)》第五节第(二)项第2小点“采购需求不得限制竞争,采购需求描述应当依法合规、详细客观、清楚明了、含义准确,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指定性的描述、暗示,不得照抄或者引用产品规格说明书,不得设置与项目无关、与项目关联性不强、与项目复杂程度不一致的资质要求。对于采购人提出明显倾向性需求的,或者采购人与招标机构在采购需求方面不能达成共识的,或者采购人需要突破模板设定采购需求的,招标机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处理”。因此,根据该通知,贵司给予的答复,我司无法接受。对于明显存在倾向性和指向性的招标要求,希望贵司能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通知,贯彻落实到项目当中。
请求修改为(提供工DC或AVC机构或同类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家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答:
理由:1、根据本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使用特点等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被质疑的该条需求条件的设置和打分标准是合理、合规和必须的;
2、此需求条件和打分标准并非资格性废标条件。
结论: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和评分标准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财政部令87号)第十一条(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不违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8]2 号)》第五节第(二)项第2小点“采购需求不得限制竞争,采购需求描述应当依法合规、详细客观、清楚明了、含义准确,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指定性的描述、暗示,不得照抄或者引用产品规格说明书,不得设置与项目无关、与项目关联性不强、与项目复杂程度不一致的资质要求。对于采购人提出明显倾向性需求的,或者采购人与招标机构在采购需求方面不能达成共识的,或者采购人需要突破模板设定采购需求的,招标机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处理”。
贵公司的建议不予采纳,本条款不予修改。
问题二:
1.贵司针对我司2018年4月10日提出的质疑点2的第2小点,我司在2018年4月10日递交的质疑函中,己明确指出只有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希沃品牌做了两米高度跌落测试报告:该项条款有明显的唯一性和指向性,如贵司确认该条款不存在排他性,请正面予以回复,并提供至少三家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并提供相关产品品牌、型号及相关检测报告。
2.贵司针对我司2018年4月10日提出的质疑点2的第3小点,虽然这项并不属于废标项,但是招标单位及用户方有倾向性的要求会使无法提供指定检测报告的投标人失分,使其他投标人处于竞争的劣势。
贵司所设的以上两点要求不但具有排他性,而且还使其他投标人处于不平等竞争的环境,违反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8] 2号)》第五节第(二)项第2小点“采购需求不得限制竞争,采购需求描述应当依法合规、详细客观、清楚明了、含义准确,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指定性的描述、暗示,不得照抄或者引用产品规格说明书,不得设置与项目无关、与项目关联性不强、与项目复杂程度不一致的资质要求。对于采购人提出明显倾向性需求的,或者采购人与招标机构在采购需求方面不能达成共识的,或者采购人需要突破模板设定采购需求的,招标机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处理。”的相关规定。
请求删除此不合理要求。
答:
理由:1、根据本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使用特点等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被质疑的该条需求条件的设置和打分标准是合理、合规和必须的;
2、此需求条件和打分标准并非资格性废标条件。
结论: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和评分标准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财政部令87号)第十一条(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不违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8]2 号)》第五节第(二)项第2小点“采购需求不得限制竞争,采购需求描述应当依法合规、详细客观、清楚明了、含义准确,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指定性的描述、暗示,不得照抄或者引用产品规格说明书,不得设置与项目无关、与项目关联性不强、与项目复杂程度不一致的资质要求。对于采购人提出明显倾向性需求的,或者采购人与招标机构在采购需求方面不能达成共识的,或者采购人需要突破模板设定采购需求的,招标机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处理”。
贵公司的建议不予采纳,本条款不予修改。
问题三:
经我公司查询,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又名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中,贵司分别以国家级广播电视质量监督机构和国家广播电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出具的权威检测报告来要求投标人,存在误导性和排他性,符合大屏一体机检测要求的国家级检测机构有许多,每个生产厂家根据自己的情况向不同的机构送检自己的产品,但不能要求所有生产厂家必须向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即北京市泰瑞特检测公司送检产品。
招标文件中国家级广播电视质量监督机构和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文字描述十分相近,存在误导投标人和评委的情况。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8] 2 号)》第五节第(二)项第2小点“采购需求不得限制竞争,采购需求描述应当依法合规、 详细客观、清楚明了、含义准确,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指定性的描述、暗示,不得照抄或者引用产品规格说明书,不得设置与项目无关、与项目关联性不强、与项目复杂程度不一致的资质要求。对于采购人提出明显倾向性需求的,或者采购人与招标机构在采购需求方面不能达成共识的,或者采购人需要突破模板设定采购需求的,招标机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处理。”的相一关规定,希望改为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权威检测报告。
综上,恳请相关部门重新修改采购条款中相关技术参数,以消除招标中的指向性和排他性的嫌疑,使该招标项目合法合规。
答:
理由:1、根据本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使用特点等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被质疑的该条需求条件的设置和打分标准是合理、合规和必须的;
2、此需求条件和打分标准并非资格性废标条件。
结论: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和评分标准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财政部令87号)第十一条(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不违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8]2 号)》第五节第(二)项第2小点“采购需求不得限制竞争,采购需求描述应当依法合规、详细客观、清楚明了、含义准确,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指定性的描述、暗示,不得照抄或者引用产品规格说明书,不得设置与项目无关、与项目关联性不强、与项目复杂程度不一致的资质要求。对于采购人提出明显倾向性需求的,或者采购人与招标机构在采购需求方面不能达成共识的,或者采购人需要突破模板设定采购需求的,招标机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处理”。
贵公司的建议不予采纳,本条款不予修改。
欢迎和感谢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对本项目的监督。
特此公告。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黄田小学
地 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黄田小学
联 系 人: 孔老师
电 话: 1371522738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
联 系 人: 郜工、凌工
电 话: 0755-83004312、82077536、82786028转101、108
传 真: 0755-82077519、82078847
邮 箱: dept1@zgyd11.com、info@zgyd11.com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