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0722-2022FE6227SZF-2
2.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采购咨询服务
3.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9日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三、评标信息”的“投标人通过相关备案情况”的相关评分内容删除;
(2)《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三、评标信息”的“企业综合实力”内容更正为:
企业综合实力 |
16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配置自有(须为团队成员)或第三方律师团队(包含提供政府采购业务法律咨询,协助处理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代理相关行政诉讼)3人得5分,每增加1人得2分,最多9分,其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符合《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19〔4〕号文)要求的评标场地,可供采购人疫情封控、防疫封闭办公等情况下组织专家论证会,有3间且分布在深圳不同行政区的得3分,每增加1间(可与前三间在相同行政区)得1分,最高5分。 3.投标人已在公共资源深圳市智慧平台建设工程登记,提供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zhaobiao/)登录后企业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公章得2分。 (二)证明材料: 1.第1点,自有律师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资格证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若为第三方律师团队还需提供团队服务协议。 2.第2点提供提供场地自有或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备案页面截图,需显示评标室场所所在区域及数量、提供《场地使用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3.第3点提供企业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4.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3)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3.更正日期:2022年10月31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
联系人:张警官
电 话:0755-85139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系人:杜工
电 话:《招标(采购)文件》获取咨询)0755-83629806、82078819、83629816
(其他咨询)0755-82078819、82077364转101
传 真:0755-82077519
邮 箱:info@zgyd11.com、dept2@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李工
电 话:0755-82077536转103、109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