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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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答疑公告
  • 项目编号:SZDL2022001590
  • 发布时间:2022-07-15
  • 点击次数:679

各投标人: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深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ZDL2022001590”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于2022年78日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公告期间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有关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疑函,并转采购人答复。经采购人授权并确认,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深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信息中技术部分“《实施方案》(一)评审内容:针对以下内容提供实施方案。1、配送服务的货源;2、采购渠道;3、供货保障;4、品质监控;5、日常管理组织;6、应急预案;7、物流配送等方面。(二)评分依据以下2项累计加分,最高得100分。(1)评审委员根据提供方案进行评分:投标人提供满足以上7项方案得40分;满足6项得30分;满足5项得20分,5项以下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进一步比较,提供的方案内容详尽,具有科学性,并且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得60分;提供的方案内容详尽,具有科学性一般,具有可操作性一般,得40分;提供的方案内容一般,具有科学性一般,可操作性不强,得20分;不提供方案,或方案表述内容不清晰不得分”及技术部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一)评审内容:1、针对采购单位的工作性质就可能发生的供货,配送等环节的重点难点;2、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进行分析;3、提供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二)评分依据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以下2项累计加分,最高得100分。(1)评审委员根据提供方案进行评分:投标人提供满足以上3项方案得40分;满足2项得30分;满足1项得20分,2项以下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进一步比较,内容合理性强,得60分;提供的方案内容合理性较强,得40分;内容合理性不足,得20分;不提供方案,或方案表述内容不清晰不得分”

事实和依据:评分细则要求:在此基础上根据进一步比较,提供的方案内容详尽,具有科学性,并且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得60分;提供的方案内容详尽,具有科学性一般,具有可操作性一般,得40分;提供的方案内容一般,具有科学性一般,可操作性不强,得20分。由投标人各自发挥、自行编写,再由专家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哪家属于“详尽、科学性、操作性强”、哪家属于“一般详尽、一般科学性、操作性一般”、哪家属于“一般”,从而给出相应的分数。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并未依法依规将上述评分指标量化和细化,评审因素设置过于笼统、过于概念化、过于定性化,导致评审委员会自由裁量权太大,进而导致可能评审不公的问题,即评审的具体指标应当是明确的、没有歧义的,否则评标委员会容易出现不同的理解甚至是错误的理解。其次,“详见”“科学性”“可操作性”较为空泛,表述和含义较为不规范和准确,且使不同专家对于评审标准存在不同的理解,难以保证他们在同一尺度、同一标准下对供应商进行评分,导致不公平的产生。我司希望和要求主观打分项进一步细化评分标准,让评审更加向满足采购需求的方向靠近,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关请求:

上述三项评分指标进行拆分细化,可将某项评审因素设计的多个方面分解为多个子项评审因素,再对子项评审因素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细化到较低的分值,并尽可能地设定一些客观的评审标准。例如上述案例中的评分标准可细化量化为:投标人承诺的项目交付和质保期,提供时间响应性和售后服务等价格评审标准,对项目服务验收标准的响应性等子评审因素。

在政府采购实践中确实难以量化的评审因素应尽可能细化,可以细化分解为多项评审因素,再对子项评审因素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不能量化的尽可能具体化,并尽可能地设定一些相对客观的评审标准。客观分和主观分是相对的,内容设定尽可能细化的主观评审因素的主观分一定程度上可以变成客观分,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科学合理地设定量化评审标准,更重要的是尽可能地发挥评审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同时尽可能地减少评审专家的主观判断,限制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尽可能降低评标风险。

(此为质疑事项概括,具体质疑事项内容以质疑人向我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答复: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和本项目的特点进行采购需求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评分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深圳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指引(2021年版)》,分别设置了对应的考察点并进一步分档评分,评分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号令)、《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规的规定,质疑人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投诉。

特此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