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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医院牙椅水路消毒设备采购项目质疑事项的答复
  • 项目编号:0722-2022FE4687SZF-1
  • 发布时间:2022-05-26
  • 点击次数:1966

远东鹏质疑复函〔20221-6

 

各投标人

2022520日,我公司收到《关于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医院牙椅水路消毒设备采购项目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关于《质疑函》反映的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医院牙椅水路消毒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2-2022FE4687SZF-1)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质疑事项的问题及答复

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一、技术参数质疑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九章用户需求书,2技术参数,4、输出治疗用水PH值7.0-7.5;2技术参数”2、1.6、尺寸(长×宽×高mm):≤450×180×500mm。”的规定。

一、质疑事件相关法律依据及相关法律陈述如下:

1、输出治疗用水PH值根据(GB547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制,PH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的国标范围来编制,请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做出修改。

2、建议不对招标文件中的产品设备做尺寸要求。不符合企业响应参数规格,建议重新编制。

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详细内容以贵公司向我公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与法规依据

1)答复意见

1为投标人更好的响应本项目投标,考虑到投标人实际情况,输出治疗用水PH值质疑事项采纳。PH值调整为4、输出治疗用水PH值6.5-8.5”,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2关于产品设备尺寸要求此项质疑不予采纳,设备的安装受限于科室场地,尺寸需满足规划要求。

2)法规依据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 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第94号令)等法规的规定,贵公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主管部门投诉。

“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优质服务、廉洁高效”是我们的宗旨,贵公司来函有利于我们完善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欢迎继续对我工作进行监督。(质疑咨询电话:0755-82078199

 

此复。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