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鹏质疑复函〔2021〕2-054(SZGT)号
各供应商: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深圳市历史建筑测绘和数字化归档服务(项目编号:SZDL202134065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21年11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函,经商采购人并同意,现就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我方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
事实依据:根据采购文件中评标信息-商务部分-第5项(采购文件第6页)中提到:5.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一)评分内容: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有建筑或规划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博士学位,且该成员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证明文件落款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历史遗产相关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每提供一人得25分,满分25 分。
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有建筑或规划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博士学位,且该成员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证明文件落款日期为准)承担过的历史文化保护项目获得国家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承担过建筑历史遗产相关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每提供一人得17分,满分50分。
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有建筑专业职称、且有博士学位,且该成员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证明文件落款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历史遗产相关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每提供一人得9分,满分25分。
我方了解到多数供应商能够同时满足这项规定中内容的占少数,这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
相关请求:
请招标方重新评估此项人员配置要求的合理性。
法律依据: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中第三十四条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增加价格因素在政府采购评审中的权重,招标文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五)其他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
2.《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中第六十条参加政府釆购活动的供应商因下列事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釆购机构及社会釆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一)釆购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的。
(此为质疑事项概括,具体质疑事项内容以质疑人向我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答复1:质疑成立。采纳贵司提出的意见,我单位结合贵司的意见重新修改评分要求内容,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本项目后续更正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