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五金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编号:2019XY2012GDSZ)”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收到投标人提交的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询问函,经商采购人,现就询问内容答询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7页《附表一: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标准》中“商务标(X)中,近三年(2016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深圳市内三甲医院五金材料供货同类业绩的数量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为3分。”“深圳市内三甲医院五金材料供货同类业绩”,为什么一定要是深圳市、三甲医院?其他地区或者其他单位的五金材料供货业绩也是可以证明其相关能力的,这条评分条款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回复1:本项目招标采购为五金材料供应商遴选,供应商提供的供应方式为零星经常性供应,属于自行采购项目范畴。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根据采购人作为深圳市三甲医院和供应方式的特殊性设置项目业绩要求,与本项目本质相符,不做修改。
特此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