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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中学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类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的答询公告
  • 项目编号:2020XY2325SZZX
  • 发布时间: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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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鹏质疑复函〔2020〕2-007(SZZX)号

各供应商: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深圳中学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类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2020XY2325SZZX”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20年7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询问函,经商采购人并同意,现就有关询问答复如下:

 

询问事项1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存在的目的在于实现农产品从货源到餐桌的一系列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只要具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既具备了农产品质量追溯的能力。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作为饭堂原材料供应商,大部分配送服务公司基本上不会也没有必要亲自去开发自己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通过第三方专业公司购买相应服务,更符合企业的实际运作需求。而此处指定要求“投标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明显不符合市场实际情况。

答复1经查询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6月2日发布的通用服务类招标文件模板的评分项中包含了“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一项,且《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0年版)》仅要求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本项目设置投标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符合相关采购规定。故按招标文件内容,不作修改。

询问事项2用户需求书中四、车辆要求中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四、承诺函”)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没有提供“承诺函”。

答复2此相关问题,已作出相应变更,详见《深圳中学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类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