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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泥岗校区学生电子储物柜”项目的答疑公告(二)
  • 项目编号:SZDL2020334814
  • 发布时间: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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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鹏质疑复函〔2020〕2-003SZZX)号

各供应商: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泥岗校区学生电子储物柜(项目编号:SZDL202033481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20年7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函,经商采购人并同意,现就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中具体技术参数的要求中设置了6项的检测报告的扣分项,而且以红色字体特别标示,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权重42分),评分细则: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0分,带▲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0分,普通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即少一个▲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0分,普通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0分,如果缺少5份检测报告,则技术规格偏离得分就是0分。招标文件设置的这6份检测报告扣分项,而且是在开标前必须检测完,假如每个企业做完这6项的检测报告,要付出很大一笔检测费用

据调查了解,需要取得木纹转印电解钢板的防霉抗菌检测的检测时间要35天(详见附件一:微谱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关于防霉抗菌检验的说明》),远远超过了招标公告开始至开标截止的11天(日历日)时间

另外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检测报告与招标标的没有什么直接联系:如:招标标的的产品原材料有电解钢板,也有不锈钢板,而招标文件的具体技术要求提供木纹转印电解钢板和钢板的检测报告,电解钢板、冷轧钢板、不锈钢板、镀锌钢板难道就不是钢板吗?招标文件标的为清洁工具柜,而招标文件的具体技术要求需要提供《钢制文件柜》的检测报告,很显然这一检测报告与采购标的毫无关联。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副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木纹转印电解钢板》检测合格报告,依据GB/T 21866《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GB/T 1741-2007《漆膜耐霉菌测试方法》检测标准,出具防霉抗菌检测报告。国家标准GB/T 21866《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GB/T 1741-2007《漆膜耐霉菌测试方法》主要是对抗菌涂料(漆膜)的检测,而不是电解钢板,而招标文件却要求《木纹转印电解钢板》的防霉抗菌检测报告,两者没有任何关联。(此为质疑事项概括,具体质疑事项内容以质疑人向我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答复1:

1经评估,6项的检测报告的扣分项,均为必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基本实际情况,设置6项必要的参数证明材料是合理的。

2考虑到出具防霉抗菌检测的时间周期,我校现将相关要求变更如下:

原文件“▲2.3.12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副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木纹转印电解钢板》检测合格报告,依据GB/T 21866《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GB/T 1741-2007《漆膜耐霉菌测试方法》检测标准,出具防霉抗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原件备查)”变更为:“▲2.3.12要求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提供2019年1月1日以后的副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木纹转印电解钢板》检测合格报告,依据GB/T 21866《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GB/T 1741-2007《漆膜耐霉菌测试方法》检测标准,出具防霉抗菌检测报告。若防霉抗菌检测结果不达标,则要求整改到位再次检测,若检测依旧不达标,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检测报告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

“12.4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副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钢制柜类检测合格报告,依据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或QB/T1097-2010《钢制文件柜》检测标准,要求邻边垂直度符合,翘曲度≤0.8mm,平整度≤0.04mm,位差度符合,着地平稳性≤0.1mm,外观性能要求焊接件、冲压件、喷涂层、电镀层符合,结构安全符合,金属喷涂层硬度≥3H,冲击强度符合,耐腐蚀符合,附着力符合,力学性能搁板定位试验符合,搁板弯曲试验符合,搁板支撑件强度试验符合,顶板、底板的持续加载试验符合,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符合,拉门垂直加载试验符合,拉门水平加载试验符合,拉门猛关试验符合,拉门耐久性试验符合,门锁、插销强度试验符合,锁具、插销装置耐久性试验符合,搁板水平加载稳定性符合,搁板垂直加载稳定性符合。(检测报告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原件备查)”变更为“12.4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副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钢制柜类检测合格报告,依据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或QB/T1097-2010《钢制文件柜》检测标准,要求邻边垂直度符合,翘曲度≤1mm,平整度≤0.2mm,位差度符合,着地平稳性≤2mm,外观性能要求焊接件、冲压件、喷涂层、电镀层符合,结构安全符合,金属喷涂层硬度≥3H,冲击强度符合,耐腐蚀符合,附着力符合,力学性能搁板定位试验符合,搁板弯曲试验符合,搁板支撑件强度试验符合,顶板、底板的持续加载试验符合,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符合,拉门垂直加载试验符合,拉门水平加载试验符合,拉门猛关试验符合,拉门耐久性试验符合,门锁、插销强度试验符合,锁具、插销装置耐久性试验符合,搁板水平加载稳定性符合,搁板垂直加载稳定性符合。(检测报告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原件备查)”。

3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1、IC卡式寄存柜6门主柜1” 中“1.3.13要求储物柜可根据使用场景的不同,呈现不同的主题效果;在教室空间,门板正反表面通过热压转印纹理技术,呈现木纹效果,带静音效果;在其他空间,门板表面亦可选择运动、舞蹈、音乐等主题效果。”已要求了门板正反表面通过热压转印纹理技术,且据了解该项工艺属于成熟和普遍的技术,并无排他性,因此要求提供《木纹转印电解钢板》检测合格报告是合情合理的,符合本项目需求,与合同履行相关。本项不做变更。

 

 

 

根据(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号令)、《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规的规定,质疑人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投诉。

 

特此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