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办公服务设施,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现就3号楼一楼卫生间改造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光明社保分局3号楼一楼卫生间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光明社保分局3号楼
项目内容:原有卫生间拆除、砌砖墙、墙体批腻子及刷漆、地面找平、防水处理、瓷砖铺贴、蹲坑/冲水箱/感应尿斗/洗手台/拖把池等卫浴安装、水电管线敷设、不锈钢隔断、铝合金门窗安装、铝扣板天花、灯具/排气扇安装、垃圾清运、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内容(具体以附件1.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预算:人民币77137.62元(大写:柒万柒仟壹佰叁拾柒元陆角贰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金额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相关施工资质或经营范围包含装修装饰工程。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报价函(含总价及分项详细报价,报价为含税价,注明增值税税率)。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相关人员近3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项目施工方案、工期安排及服务承诺。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8:00(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提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152号光明社保分局
3.联系人:钟先生
4.联系电话:27400060
5.提交要求:响应文件一式一份,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审办法
我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响应报价、施工方案、资质资格、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六、其他事项
1.响应单位可自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费用自理。
2.中选单位须按要求签订合同,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要求及工期完成项目。
3.本公告由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项目工程量清单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