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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区域公安一类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二期)涉截流河(含南北连通渠)防洪评价服务采购市场调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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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8-25
  • 点击次数:1887

致各供应商:

深圳市宝安信息管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区域公安一类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二期)涉截流河(含南北连通渠)防洪评价服务采购”进行市场调查,以便于开展下一步的采购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由我司投资建设的“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区域公安一类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需在深圳市涉截流河(含南北连通渠)沿岸建设一类点视频监控,建设内容涉及到监控杆基坑开挖、管道开挖、手孔井建设以及光缆、电缆敷设等。

根据深圳市水务局《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和管理技术规范》(DB4403/T 118-2020)各项要求及《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我司需聘请具有工程咨询资信乙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的第三方单位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并报深圳市水务局办理本项目施工批复文件。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按广东省水利厅粤水管[2004]75号文件中《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报价报告书编制导则》(试行)及《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区域公安一类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二期)项目范围内涉截流河(含南北连通渠)防洪评价服务,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书,并确保满足《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和管理技术规范》(DB4403/T 118-2020)各项要求,保证报告成果质量。

(二)、服务要求

1、编制防洪评估报告书,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和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河道防洪要求的规定,协助我司向河道主管部门申请相关批复。

2、合同签订、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报告书编制、通过河道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验收要求

1、乙方提交成果的形式:报告书6份,电子版1份。

2、验收标准:符合《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和管理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能够合法经营保险业务的独立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如报价人为分支机构还须提供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书,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 提供工程咨询资信乙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提交复核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成果文件,并甲方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后,一次性支付合同100%的服务费;

2、当达到支付条件时,乙方应先按甲方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付款申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书面材料。

六、询价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日,逾期的报价不予接受。

七、报价方式

请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填写报价单(见附件2),并附上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将报价单扫描件连同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合并成同一PDF文件提交至邮箱szbxgltd@qq.com,邮件主题格式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区域公安一类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二期)涉截流河(含南北连通渠)防洪评价服务采购报价单+XXX公司”命名。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宝安信息管道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111号玺玥大厦26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陶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751988196

采购单位邮箱:szbxgltd@qq.com

附件:

1、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区域公安一类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二期)涉截流河(含南北连通渠)防洪评价服务需求书

2、报价单

特别说明:

1、本次询价为前期市场调研,潜在投标人本次报价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投标人递交的正式投标文件为准。

2、招标阶段的需求以正式招标文件为准。

感谢贵司的支持与配合!

深圳市宝安信息管道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